天津市司法局
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本年度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492号,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、《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的要求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编制。本年度报告由概述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及附注七部分组成。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。
一、概述
2014年,我局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,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,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大局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制度机制,强化培训指导,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大幅增加、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,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,
(一)不断加强组织领导。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局长为领导,由办公室主任负责,以办公室信息化管理科为具体办事部门。政研室负责法律审核工作,办公室负责保密审查工作,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工作。局机关各处室指派联络员,负责本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全局形成了多个处室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。
(二)不断加强监督和培训。2014年,我局严格执行《天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个性化细目,做好主动公开工作。同时,按照(国办[2010]5号)文件要求,进一步完善我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、审查、处理、答复程序,形成了统一受理,业务部门共同研究、报局领导审批的工作模式。全年召开工作培训会议5次,都收到了良好效果。
(三)不断加强调研、研讨工作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,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开展,定期邀请局法律顾问进行研讨,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《决议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,结合我局6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,起草了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与思考》的调研文章,并获得首届天津司法行政论坛三等奖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按照“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要求,我局修改完善了《天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个性化细目,积极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,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、权威性和实效性。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,做好了财务预决算和“三公”经费的公开工作。
(一)准确及时主动公开信息
本年度,我局共主动公开文件151件,其中,律师工作86件,公证工作3件,司法鉴定工作38件,司法考试工作2件,法律援助工作4件、基层工作1件,法制宣传工作2件,队伍建设工作2件,其他工作13件。向图书馆、档案馆、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邮寄纸质文件453件。通过天津司法行政网发布信息3084条,利用电台、广播、报纸发布信息1000余条。
(二)咨询处理情况
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覆盖全系统各单位的领导、纪检、信访信箱,以及各类司法行政业务的在线咨询栏目,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、快捷的咨询、申请、投诉渠道。2014年,我局共受理电话、网络咨询3954人次,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案例分析联席会议制度,定期召集有关部门,研究一批法律依据不明确、政策性较强、情况较为复杂的依申请案例,总结工作经验,提高答复水平。我们在平时工作中坚持值班制度,做到网络专人登,电话有人接,来信有人看,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服务质量。
(一)依申请受理情况
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。当面申请2件;传真、信函申请42件。
(二)依申请办理情况
本年度答复申请44件。其中,同意公开答复2件;同意部分公开2件;不予公开37件;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;申请信息不存在 2件。
(三)依申请收费情况
我局答复申请均未收费。
四、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
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行政复议1件,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,未发生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五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
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: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在落实“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要求上还需进一步加强。二是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需要进一步加强,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。
下一步工作中,我局将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,加快公开步伐,扩大公开范围,细化公开内容,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,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六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
表1: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统计
指标 |
单位 |
数量 |
全年主动公开信息 |
件 |
151 |
向市级查阅点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 |
件 |
453 |
澄清虚假、不完整信息 |
件 |
0 |
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列表
序号 |
信息种类 |
单位 |
数量 |
1 |
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 |
件 |
124 |
2 |
财政预算决算和“三公”经费 |
件 |
2 |
3 |
保障性住房 |
件 |
|
4 |
食品药品安全 |
件 |
|
5 |
环境保护 |
件 |
|
6 |
安全生产 |
件 |
|
7 |
价格和收费 |
件 |
|
8 |
土地房屋征收 |
件 |
|
9 |
高校招生 |
件 |
|
10 |
机构职能 |
件 |
|
11 |
政府规章文件 |
件 |
2 |
12 |
规划信息 |
件 |
|
13 |
统计信息 |
件 |
|
14 |
政府工作报告 |
件 |
|
15 |
财政报告 |
件 |
|
16 |
政府采购 |
件 |
|
17 |
重大建设项目 |
件 |
|
18 |
教育医疗 |
件 |
|
19 |
社保就业 |
件 |
|
20 |
民政助残扶贫 |
件 |
|
21 |
突发事件处置 |
件 |
|
22 |
产品质量监管 |
件 |
|
23 |
公共卫生 |
件 |
|
24 |
市政府重要会议 |
件 |
|
25 |
人事任免 |
件 |
|
26 |
其他服务事项 |
件 |
|
27 |
其他公开信息 |
件 |
23 |
咨询处理情况统计
指标 |
单位 |
数量 |
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 |
件 |
3954 |
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 |
件 |
946 |
表2: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
指标 |
单位 |
数量 |
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|
件 |
44 |
其中:1.当面申请数 |
件 |
2 |
2.传真、信函申请数 |
件 |
40 |
3.网上申请数 |
件 |
2 |
4.其它形式申请数 |
件 |
|
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|
件 |
44 |
其中:1.同意公开答复 |
件 |
2 |
2.同意部分公开答复 |
件 |
2 |
3.不予公开 |
件 |
37 |
4.信息不存在 |
件 |
2 |
5.不属于本机关公开 |
件 |
1 |
6.申请内容不明确 |
件 |
|
7.非政府信息 |
件 |
|
8.重复申请 |
件 |
|
9已移送档案馆 |
件 |
|
10.其他原因 |
件 |
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统计
指标 |
单位 |
数量 |
全年依申请信息收费人数 |
人 |
0 |
全年收取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|
元 |
0 |
全年依申请信息费用免除人数 |
人 |
0 |
全年免除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|
元 |
0 |
表3:培训情况统计
指标 |
单位 |
数量 |
培训次数 |
次 |
6 |
培训人次 |
人 |
206 |
表4: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统计
指标 |
单位 |
数量 |
行政复议数量 |
件 |
1 |
其中:1.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 |
件 |
1 |
2.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|
件 |
|
行政诉讼数量 |
件 |
|
其中:1.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 |
件 |
|
2.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|
件 |
七、附注
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(gk.tj.gov.cn)下载。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天津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(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,邮编:300191,电话:022-23082541,电子邮箱:tjsf @tjsf.gov.cn)
2015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