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司法局
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本年度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2号,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,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编制。本年度报告由概述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收费及减免情况,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,附注八部分组成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。
一、概述
2016年,我局全面贯彻落实《条例》、《规定》,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,认真组织,狠抓落实,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,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司法行政政府信息,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,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(一)公开渠道不断扩大。
顺应“互联网+”新趋势,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,我局通过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、“两微一网”客户端(天津司法行政网和微信、微博),《天津日报》、《法制日报》、《天津政法报》、电视、电台等平台向公众及时发布司法行政信息。不断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,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,在天津司法行政网开通“七五”普法栏目和政务要闻栏目,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,收到良好社会效果。
(二)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。
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,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、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,定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讨,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事前咨询论证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作用,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,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水平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16年,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,严格执行《天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个性化细目,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件,按时向图书馆、档案馆、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邮寄纸质文件423份。主动向社会公开财务预决算和“三公”经费开支情况;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007条;通过天津司法微信发布信息1071条,微博发布信息1899条;利用电台公仆走进直播间、法制纵横和今晚有说法栏目,向社会宣传天津司法行政的相关工作并解答百姓所关心的现实问题;开通“12348”公众法律服务热线,共接待百姓法律咨询35348条,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我局严格按照(国办[2010]5号)文件要求,进一步完善我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、审查、处理、答复程序,形成了统一受理,业务部门共同研究、报局领导审批的工作模式。
2016年,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8件,其中涉及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申请5件,涉及律师管理工作8件,涉及公证管理工作2件,涉及法律援助工作申请1件,其他类申请12件,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。
四、收费及减免情况
2016年,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均未收费。
五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2016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六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16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,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,不断拓宽公开渠道,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对社会的服务水平。
七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
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
(2016年度)
填报单位(盖章):
统 计 指 标 |
单位 |
统计数 |
一、主动公开情况 |
—— |
|
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5148 |
其中: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|
条 |
0 |
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|
件 |
0 |
(二)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|
—— |
|
1.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0 |
2.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5007 |
3.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1899 |
4.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1071 |
5.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13 |
二、回应解读情况 |
—— |
|
(一)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|
次 |
65 |
(二)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|
—— |
|
1.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|
次 |
7 |
其中: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|
次 |
1 |
2.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|
次 |
0 |
其中: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|
次 |
0 |
3.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|
篇 |
1 |
4.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|
次 |
56 |
5.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|
次 |
0 |
三、依申请公开情况 |
—— |
|
(一)收到申请数 |
件 |
28 |
1.当面申请数 |
件 |
3 |
2.传真申请数 |
件 |
0 |
3.网络申请数 |
件 |
20 |
4.信函申请数 |
件 |
5 |
(二)申请办结数 |
件 |
28 |
1.按时办结数 |
件 |
25 |
2.延期办结数 |
件 |
3 |
(三)申请答复数 |
件 |
28 |
1.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|
件 |
2 |
2.同意公开答复数 |
件 |
8 |
3.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|
件 |
1 |
4.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|
件 |
9 |
其中:涉及国家秘密 |
件 |
0 |
涉及商业秘密 |
件 |
0 |
涉及个人隐私 |
件 |
0 |
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|
件 |
0 |
不是《条例》所指政府信息 |
件 |
2 |
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|
件 |
7 |
5.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|
件 |
5 |
6.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|
件 |
2 |
7.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|
件 |
1 |
8.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|
件 |
0 |
四、行政复议数量 |
件 |
0 |
(一)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|
件 |
0 |
(二)被依法纠错数 |
件 |
0 |
(三)其他情形数 |
件 |
0 |
五、行政诉讼数量 |
件 |
0 |
(一)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|
件 |
0 |
(二)被依法纠错数 |
件 |
0 |
(三)其他情形数 |
件 |
0 |
六、举报投诉数量 |
件 |
0 |
七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|
万元 |
0 |
八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|
—— |
|
(一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|
个 |
1 |
(二)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|
个 |
0 |
(三)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|
人 |
2 |
1.专职人员数(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) |
人 |
2 |
2.兼职人员数 |
人 |
0 |
(四)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(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) |
万元 |
0 |
九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|
—— |
|
(一)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|
次 |
1 |
(二)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|
次 |
2 |
(三)接受培训人员数 |
人次 |
56 |
八、附注
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(gk.tj.gov.cn)下载。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天津市司法局联系,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,邮编:300191,电话:23082613,电子邮箱:(sfj@tj.gov.cn)。